长沙市协均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校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8浏览次数:17
长沙市协均中学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六)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为2025年8月3日。(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1.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侵害等犯罪情形或受到刑事处罚的;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政务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被解除聘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机构的编外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序号 | 学校 | 学段 | 最高年龄 | 最低 学历 | 岗位 小计 | 英语 | 物理 |
1 | 长沙市协均中学 | 高中 | 35周岁 | 大学 本科 | 3 | 2 | 1 |
备注:
1.最高年龄35周岁即1989年8月3日后出生,长沙县教育系统2024年员额内非末位淘汰校聘教师此项不做要求。
2.招聘岗位数视2025年9月学生实际到校人数可进行调整。
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单位指定邮箱(22882784@qq.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命名为“学科+姓名+联系电话”),报名成功后将电话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审查。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考生须提供《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采取面试与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折算:考生成绩按3:7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试教成绩×70%),综合成绩相同时,试教环节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分低于合格分数8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环节。时间定为2025年8月11日8点(星期一),地点为长沙市协均中学。参加考核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行考核,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考核。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考核合格人员在学校微信公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两个月),实行劳务派遣管理。4.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长沙县校聘教师工资待遇标准执行。本次招聘工作由长沙市协均中学具体组织实施,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学校地址: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新华村照壁屋组9号(原长沙县第三中学)